首页 > 访问学者 > 正文

南开大学2026-2027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简章

发稿时间:2026-05-09 10:30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加强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促进校际学术交流的需求,我校今年继续开展2026-2027学年度进修教师、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赴我校的学术研修工作。

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接受对象: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学院)相关部门推荐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申请者应身心健康,具备开展进修访学的身体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一)国内一般访问学者

申请人可以在附件2中查询指导教师信息,也可以访问学院网站查询指导老师信息,并通过导师所在学院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确定接收意愿(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进修教师

进修教师应先向拟进修学院教学办咨询进修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见附件1)。同时只能选择一个学院进行申请,不能跨学院选课。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5日

(二)申请环节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南开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南开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附件4)。

2. 上述申请表打印后,务必请派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连同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我院(以纸质版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为保证材料顺利寄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3. 访问学者申请人需同时邮寄不超过3项能够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原附中楼)107室

邮编: 300071

收件人:赵老师

电话:022-23500773

(三)录取通知

我校根据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确定接受人员名单,于2026年6月末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接受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日期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若时间冲突须提前请假,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管理规定

(一)访问学者

学习期限:访问学者为一学年(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

1. 制订访学计划

访问学者到校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原定课题方向,制订学习和工作的具体计划,切实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

2. 完成访学任务

访问学者在我校期间应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访学计划。

3. 考核结业

国内访问学者按期完成访学计划,于每年6月中下旬办理结业考核手续,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导师按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写出考核意见,并由学院盖章同意结业。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二)进修教师

学习期限:进修教师为一学期(2026年9月至2027年1月)

进修教师主要以听课为主,一学期需修读3-5门课程,由授课教师认定成绩,期末填写《进修教师成绩证明》(一式两份),并在进修学院签字盖章,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颁发进修证书和成绩单。

五、培养费用及其他

(一)访问学者:15000元/人/学年

进修教师:5000元/人/学期

(二)住宿安排:因我校住宿条件有限,不再提供进修访学教师住宿安排,请在入学前自行解决好住宿问题。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0773(八里台校区)

E-mail: zhaohong@nankai.edu.cn

附件:

1. 南开大学进修访学工作学院负责人通讯录

2. 南开大学2026年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汇总

3. 南开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4. 南开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

 

南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9日


下一条:栏目测试

关闭

  •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 版权所有 南开大学
  • 津教备0061号
  • 津ICP备12003308号-1
  •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0967号